不接受钻石戒指的十个理由

由 LifeBang 发表于Sunday, December 10th, 2006

在任何情况下,无论你多么想要,也有十个理由让你不应该接受钻石戒指:

  1. 你对钻石的渴望不过是一种心理暗示。钻石订婚戒指只有63年的历史,源自一个广告代理公司的创意,为了卖掉原本没什么用处的石头。
  2. 钻石的价格远远高于其价值。
  3. 钻石没有转卖和投资的价值。钻石被定位成一种终身拥有的物品,没有销售商会收买你的钻石,最多只能卖给当铺。
  4. 采钻石矿的矿工艾滋病患病比例极高。
  5. 开放式钻石矿坑会破坏环境。
  6. 钻石矿主严重侵害矿工的人生权。
  7. 使用奴隶来切割和抛光钻石。
  8. 钻石产生的利润被用于非洲内战。
  9. 很多钻石生产国的政府让儿童参战。
  10. 很多军火交易都和钻石走私有关。

所以,最好不要被钻石广告继续洗脑了。
“不应该接受钻石戒指的十个理由”-来自fguide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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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Responses to “不接受钻石戒指的十个理由

  • 1
    ppip
    December 11th, 2006 23:58

    好玩,哈哈

  • 2
    Andy Q » Blog Archive » 不接受钻石戒指的十个理由
    January 3rd, 2007 22:26

    […] 原文地址 […]

  • 3
    znymx
    March 21st, 2007 17:37

    当我有第一颗钻石的时候,很新鲜!很好玩 后来感觉没有什么意思,有第二颗的时候我就开始心疼钱 为什么不送黄金呢,再在我看着6颗钻石,在看这你的发言 真的想找个地方把他卖了

  • 4
    jason
    April 23rd, 2007 09:04

    看看电影《血钻》吧~

  • 5
    zigloo
    May 18th, 2007 22:02

    第一条,这个来源是有问题的,钻石做为结婚的象征确实有着非常长远的历史.要是照你说的,63年前的广告代理公司?钻石是没有用的石头?钻石的使用,做为饰品方面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,绝大多数都用于更有用的工业和高科技行业.说这地球上最硬的矿物是没有用的石头,您不觉得好笑嘛.
    第二条,您的话无从考证,而且,从钻石的来源开采运输分拣切割等等流程分算下来,只能说,您买了贵的钻石,这个产生在零售方面,但是,绝说不上:远远高于.
    第三条,我老实的说,您知道的太少了,钻石是这世界上最稳定价值以及容易变现的东西之一.
    第四条,您无从考证.您要说这话,必须统计全世界的开采工人,并且至少提供3年以上的工人从业前身体状况以及得艾滋病比例.您肯定拿不出这样的数据.
    第五条,确实如此.但是比较下来,比金矿的开采要好多了.金伯利岩非常容易分解,水土流失是厉害的.但是比金矿的有毒物质好多了.
    第六条,同第四条,你无从考证,说话要拿出真凭实据.凭空想象来达到您哗众取宠的效果,是没有意义的.
    第七条,这个世界,奴隶制度已经消除了,假设还有小部分,但是,钻石切割的师傅都是各大工厂笼络的对象,实为高技术人才.不是您想想中的干粗活的.
    第八条,确实如此,一个国家靠买钻石为经济支柱,要是打仗了,能不用到这个钱嘛.但是,不客气的说,关您屁事.
    第九条,不单单是钻石生产国,咱们新中国成立前钻石还是被忽略的,但是您总知道小兵张嘎吧?一个国家被侵略了,打仗了,为了保护家园了,小孩参战,我们可以同情,但是怎么指责呢?
    第十条,确实如此,但是,这个我们无法阻止,同时,也恰恰印证了您第三条的错误性.钻石都能当钱用,怎么说她没有投资和专卖价值?

    谢谢.

  • 6
    LifeBang
    May 18th, 2007 23:06

    只反驳你一点,第十条,钻石当钱用是卖钻石的人。商店里每件东西都是可以卖钱的,有几个有投资和专卖价值?你在偷换概念。你是卖钻石的吧?

  • 7
    冷静
    June 9th, 2007 08:08

    楼主列的理由太情绪化了,很容易被人反驳。
    但对于普通人来说的确没什么用。仅就好看来说,水晶就很好啊。不过人们就是愿意把最贵的东西和婚姻联系起来。没办法啊。

  • 8
    反对楼主
    July 17th, 2007 23:47

    我也反对楼主的纯属捏造的理由,任何一条都没有事实根据。正常人都不会有如此的意见,你说钻石没用,不值钱,你买几个送人,看看人家怎样谢谢你!

  • 9
    求证
    November 22nd, 2007 20:30

    钻石对人的心脏有影响没?

  • 10
    不对
    December 26th, 2007 17:32

    楼主说的实在是没有道理,我严重支持五楼的朋友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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